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2-27 14:16 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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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市教师进修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张佳余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2年至2014年,张佳余任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期间,学院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从市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陆续借调六名同志到学院工作。2020年5月—6月,张佳余未按市编办批复的部门和岗位指数实施中层领导干部选聘工作,违规超指数设定岗位并任命中层领导干部,张佳余对违反人事管理规定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6月,张佳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盘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二级主任科员李继凯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李继凯在任盘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期间,以报销加油费的形式分别在盘山县供销社资产管理中心、盘山金田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盘山同舟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为盘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变相核销费用共计3202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等产生的费用。2021年3月,李继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胜利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王向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王向才任胜利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期间,于2019年7月18日、2020年3月9日未认真核查经办人孙某某提交的审查材料,分别批准了经营住所产权不明的申请人张某、申请人夏某申报的个体工商户开户登记。2021年5月,王向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