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滨海新区:采取“五项措施”解决“五个问题” 助推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改革”落地生根
2020年,按照省纪委监委《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谋划部署,锦州滨海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坚持以问题为牵引,通过强化队伍建设、机构设置、问题导向、案件查办震慑力和以案促改“五项措施”,助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改革”在全区落地生根。
强化队伍建设,解决人员“不会干”的问题。配齐配强队伍。对街道“两专三兼”特别是“两专”人员的选拔上严格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不纳入视线,对受到处分的及时清理,保证队伍纯洁,确保3个街道“两专三兼”人员配齐配强。在培训上务求实效。一方面认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有针对性地举办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先后组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监委业务培训7次,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专题培训班、测试6次。另一方面通过采取区纪工委副书记与街道专职纪委书记一对一进行结对及以会代训、以案代训的形式,在日常工作和实际办案中进行手把手“传帮带”,不断提高街道纪工委实际办案水平。注重发挥正风肃纪监督员作用。健全完善选聘、培训、考核、退出制度机制,在配齐人员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正风肃纪监督员问题线索奖励激励机制,极大调动了正风肃纪监督员工作积极性。
强化机构设置,解决区街设置“不规范”的问题。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要求及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滨海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结合区域工作实际,积极研究落实措施,从区层面上对各内设机构进行合理整合,形成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整合办公、组织、宣教、法规、财务等职能;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室,整合党风、监督检查、信访职能;审查调查室;审理室,整合审理、案管室、干部监督职能。规范了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明确信访部门归口受理辖区的信访举报工作,案管部门统一接收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落实“街案区审”工作。通过制定《案件审理工作制度》,采取指导案件调查取证、案卷复核、线索督导、集中研判、案例交流等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街道纪工委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进一步提高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又保证案件质量。
强化问题导向,解决问题发现、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广泛发动群众监督。坚持开门接访,将信访举报方式在村(社区)公告栏、区媒体公众号等便于百姓掌握的地方公示,积极为百姓反映问题创造条件。坚持走出去主动发现线索。组织开展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走千家进万户”活动,由区、街道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和包村干部组成28个小组,利用一个月时间入户调查730户,发放宣传单730份,发现问题线索7条。逐步推进信息化、大数据现代监督手段的运用。先后组织开展了公职人员兼职取酬、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治理及公务加油卡大数据监督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线索26条,及时按程序进行处理。
强化案件查办震慑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收敛”的问题。滨海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始终坚持执纪审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2020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6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71件,立案6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其中党纪处分40人,政务处分12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对于轻微违纪问题,以教育为主,让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0年,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6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0人次,第二种形态44人次,第四种形态9人次。立足监察职能,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圆满完成区监察委员会留置“第一案”,追回赃款183万元,留置2人,移交司法机关2人。
强化以案促改工作,解决监督执纪有“上文”无“下文”的问题。在监督执纪中注重形成日常检查、问题反馈、督促整改、督促立制、回访教育、再次检查的闭环,改变只重问题发现处置、没有建章立制督促和回访监督等忽视“后半篇”现象,做到以案为鉴、以案释纪、以案促改,实现从单程监督向全程监督的转变。2020年,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