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驰而不息纠“四风” 风清气正迎新春

发布时间:2021-02-08 08:29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锦州市黑山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通过“打好‘预防针’、筑牢‘防腐墙’、敲响‘警示钟’”等方式,确保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过节。

  加强宣传教育,吹好廉政清风,打好节日“预防针”。黑山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向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506条,通过“黑山融媒”“黑山战地清莲”等官方微信平台持续推送典型违纪案例、党纪党规和《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专题系列片,警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提醒常态化。创新开展个性化廉政谈话。充分利用春节时间节点,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党员干部个性、岗位专业性、个人重大事项特殊性、重大节日及特殊时期的敏感性等情况,因时、因事、因岗,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年初以来,对被监督部门“一把手”、班子成员、中层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洁谈话780余人次。

  畅通监督渠道,做好廉政监督,筑牢节日“防腐墙”。黑山县纪委监委依托来电、来信、来访以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邮箱、来访地点,接收群众双节期间“四风”问题的举报投诉,广泛收集“四风”问题线索。同时,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查账、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廉政监督。一方面,对全县各单位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信息采集等情况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摸清全县各单位资源底数,将排查情况登记造册形成台账。另一方面,对全县各单位落实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抽查。年初以来,已检查单位47家、服务窗口6个、商超3家。

  强化责任担当,用好廉政问责,敲响节日“警示钟”。黑山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纠治“四风”主体责任,把整治“四风”纳入“双节”期间重要工作安排。突出严肃问责。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坚持“一案双查”,对元旦、春节期间出现“四风”问题的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态势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成果,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政治信号,以严肃问责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年初以来,共发现违反“四风”问题线索2条,组织处理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