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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力促酒驾行为“刹车熄火”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发布时间:2024-01-22 16:50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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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瓦子峪镇甘泉沟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孙某某,2023年4月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日前,锦州市义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警示教育会议上通报了全县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去年以来,义县委把作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印发《义县党员干部“十不准”纪律要求》,开展“转作风、重实干、求实效”百日整治行动,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坚持不懈提能力、持之以恒转作风、全力以赴抓落实。

义县纪委监委把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抓手,不断拧紧监督“发条”,精准发力。综合运用线上大数据筛查、线下实地走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等方式,紧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单位食堂、饭店宾馆、交通卡点等重点场所,广泛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在酒驾醉驾方面问题线索的联动协作,对涉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优先处置。去年以来,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45起,立案43件,处理处分43人。

义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治理重点,坚决做到案件“四查清”“两监督”,即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监督是否存在包庇袒护的情况,监督是否存在说情抹案的情况。一律回溯查清,绝不姑息,实现“以风挖腐”“以案看风”双向突破。同时,严肃倒查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

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同时,更要打好“预防针”,做到常提醒常督促。义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六个一”廉洁过节“规定动作”,坚持节前印发一份工作提示、通报一批典型案件,节中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反馈一批问题线索,节后处理一批违纪问题、完善一系列整改措施,持续释放纠治“四风”不停步的强烈信号,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在全县范围内发布《拒绝酒驾醉驾倡议书》,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署《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针对通报曝光情况,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深化以案促改,共计签署承诺书18136份,其中县处级18份、乡科级491份。

“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接受宴请、酒后驾车等易发多发问题,必须重点加强‘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义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