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以“三个坚持”推动“微腐败”大清扫“三个到位”

发布时间:2023-04-21 09:27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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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太和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持续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以解决问题为根本,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坚持高位推动,组织领导到位

锦州市太和区把“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制定《太和区“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细则》,建立“区领导+纪委监委领导+街道党工委领导”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领导包案模式,区党政“一把手”均包案3件以上,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包案,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深入开展。

坚持多措并举,案件查办到位

锦州市太和区纪委监委统筹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街道纪工委办案力量,统一指挥,集中调度,建立“室组”“组地”“室组地”联合作战工作模式,由纪检监察室强化对联系街道调查处置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审核把关,通过对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街案区审”,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包案领导定期听取案件查办进度,对重要环节严格把关,承办部门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攻坚,真正做到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每个“微腐败”案件都能做到查处到位。区纪委监委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委主要领导听取承办部门工作汇报,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同时,区纪委监委采取“末端工作法”,由委领导带队,每半个月到街道开展一次“下访”活动,带案约访,既查问题,也化矛盾,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化解在基层”的工作目标。年初以来,已开展“下访”活动2次,接待来访群众12人次,解答业务外问题10个,受理检举控告问题线索2件。

坚持协同配合,矛盾化解到位

强化区级包案领导第一责任,压实属地属事部门主体责任,对实名举报实施“一案一策”,有效提升矛盾化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阶段反馈机制”,在受理、调查、办结三个固定阶段外,承办部门视情选取反映强烈、具有越级访和重复访倾向的实名举报件,每周与举报人见面或打电话进行阶段性反馈,在查处案件的同时掌握举报人思想动态,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率。制定《太和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回访制度》,通过电话问访、上门走访等方式,重点回访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线索不处置、审查调查不全面、问题处理不到位不彻底等情况,让“群众信访”变“群众信服”。截至目前,群众回访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