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阳光三务”晒出“小微权力”明白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监督。锦州市纪委监委把推进“阳光三务”作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在省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市、县、乡、村同步推动“辽宁阳光三务”监督平台建设,注重基层党组织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让群众眼里清清楚楚、心头明明白白,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公开内容要规范化,让群众看得清。锦州市纪委监委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全面推行村级“阳光三务”的指导口径》,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锦州市村(社)“阳光三务”公开细化清单》,细化公开具体的党务事项13项、村务事项36项、居务事项24项、财务事项46项。督导9个县(市、区)参照细化清单,制作“阳光三务”公开模板,解决了信息录入格式不统一的问题,确保公开数据全面、规范、准确、及时。截至目前,锦州市在“辽宁阳光三务”监督平台发布党务信息6.2万条、村(居)务信息12.5万条、财务信息12.5万条。
图为锦州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宣传“辽宁阳光三务”监督平台
“现在哪儿也不去,咱们在田间地头通过‘辽宁阳光三务’微信小程序,就能看见村里的各项补贴发放情况,这样心里有数了,也敞亮了。”锦州市黑山县胡家镇曹家村村民郑文龙谈起今年以来村里的“阳光三务”工作时深有感触。
将“小微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不仅群众点赞,也受到了村干部的普遍认可。“现在,老百姓只要扫一扫码,上级拨了多少钱,村里做了什么工程,都能看得明明白白。不仅还了我们清白,还让老百姓对我们的工作更加支持了。”说起“阳光三务”,锦州市太和区新民街道团山子村党支部书记杨凤元坚定地投了赞成票。他说,村民还可以通过“辽宁阳光三务”监督平台,将自己的诉求、疑问、意见建议等随时随地进行反馈,充分调动了村民参与监督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倒逼村干部规范履职。
截至目前,锦州市通过“辽宁阳光三务”监督平台,处理群众反馈问题1751个,反馈问题处理及时率、反馈处理满意度均为100%,7月至9月群众参与活跃度均超过10%。
工作找到了“准头”,监督也不能落下。锦州市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锦州市全面推进村级“阳光三务”监督工作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阳光三务”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三务”公开的主体责任,严肃查处“三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是什么原因没有对财务信息进行公开?”日前,北镇市纪委监委在对“阳光三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廖屯镇小组村未按规定公开发展规范化生猪养殖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北镇市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小组村该笔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财务信息不公开背后的隐情被揭开,该村党支部书记李某连以权谋私的事实也浮出了水面。经查,李某连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会议记录等手段,以村集体名义套取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款共计80万元。李某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阳光三务”的违纪违法、公开不到位等问题47个,其中组织处理61人,立案4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
“阳光三务”真正地清了集体“家底”、亮了干部“箱底”、明了群众“心底”。锦州市纪委监委将结合基层“微腐败”大清扫,深入打好“阳光三务”主动战,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实现“小事”终结在村(社区)、“大事”终结在乡镇(街道)、“难事”终结在县(市、区),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