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上下联动 推进巡察全覆盖

——锦州市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之四

发布时间:2023-02-15 13:50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2022年前三轮巡察开展个别谈话2525人次,调阅材料88654份,下沉了解问题335个,填写测评问卷5730份,听取专题汇报81次,回访85次,列席党委(党组)会议52次,接收信访举报303人次,共发现问题2158个、问题线索95件,立案31件,留置6人。

累累硕果是锦州巡察人默默耕耘的最好诠释。2022年,锦州市委紧扣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坚守政治巡察站位,持续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推进巡察全覆盖,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稳步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定政治巡察定位,推进巡察“全覆盖”

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7次听取巡察汇报,5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按照系统巡察、系统治理、系统成果运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双巡察,率先安排并完成对教育系统、园区、国企等49家单位三个轮次巡察工作,启动第四轮对22家市直相关部门巡察工作。截至第四轮巡察,十三届市委巡察党组织87家,其中,常规巡察51家,提级巡察28家,延伸巡察8家,巡察监督穿透力、震慑力持续增强。全市巡察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政治定位更加精准、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工作格局更加健全,在全市工作全局中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

构建上下联动格局,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是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构建巡察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根本目的是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巡察利剑直插基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关键举措。”

按照“工作互动、优势互补、整改互促”原则,市委巡察办实行“巡察+N”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等部门协作配合,完善信息通报、联动协作、成果共享等制度,推动巡察工作全面规范、系统提升。坚持市县两级巡察联动,于2022年4月、10月先后两次组成6个指导督导组到县(市、区)开展调研指导督导,推动整改系统内部问题218个。通过上下同步“联动巡”、全程跟进“指导巡”、监督难点“提级巡”等方式,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执行五项工作机制,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和提高巡察监督质效的关键所在。市委在全市教育系统巡察整改暨警示教育大会上提出市县两级书记亲自推动整改,进一步传导了整改压力,压实了整改责任。市委把抓巡察整改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重要举措,制发《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措施》《锦州市纪委监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锦州市组织部门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跟进监督整改完成情况,切实推动各被巡察单位真改实改、举一反三,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立足职能职责,完善治理、深化治理。通过执行五项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第一轮巡察整改完成率达97.68%,推动建章立制252个。

加强巡察队伍管理,不断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

组织全市巡察干部深入学方针、悟精神、强业务,不断提高巡察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加强巡察队伍内部管理,严防不作为、乱作为风险,开展巡前“五必”教育,即:警示教育片必看、典型案例必学、廉洁谈话必搞、保密纪律必讲、发生在自身上的问题必点,坚决做到不越党纪政纪“红线”,不碰法律法规“高压线”,严守工作纪律、严守保密纪律、严守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杜绝以巡谋私、以巡谋利,以巡为名要求被巡察单位购置设备,巡察期间会朋访友、聚餐吃喝等不良行为,对于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会上点现象、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巡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