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丰富节前“廉洁提醒” 大餐 让春节“廉”味更浓

发布时间:2021-02-19 08:35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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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前夕,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精心策划,多措并举,对党员干部进行节日廉洁提醒,确保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新春佳节。

  制作微信廉洁自律提醒函。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结合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制作了“2021年春节廉洁自律提醒函”,并以微信美篇的形式转发到各综合监督单位工作群,向一年来关心和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表示了诚挚的谢意,同时也明确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个严禁”,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严防“节日病”,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据统计显示,该提醒函微信美篇发布当日,阅读量就突破了500次。

  制发节日廉洁提醒微视频。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提前谋划、集思广益,精心制作了以“风清气正,廉洁过节”为主题的廉洁提醒微视频,发送至综合监督单位,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视频采用动画翻转的形式播出了:“2021年春节即将到来,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提醒全体党员干部,一定不要踩纪律这条红线,做到‘严禁餐饮浪费行为发生’‘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十个严禁’,并祝大家新春快乐。”“这个视频很有温度,既是一种温馨的提醒,又营造了别样的节日氛围。”收到微视频的市人社局机关纪委委员何勇深有感触地说。

  走访提醒“关键少数”。节前,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深入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委党校、市群团服务中心、市人社服务中心6家综合监督单位,走访了27名班子成员,亲自将特别制作的彩色纸质版的“廉洁自律提醒函”送到每名班子成员手中,并借此机会与综合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开展了廉洁提醒谈话。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要当好“领头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守廉洁、过廉节。综合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均表示,“感谢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提醒和监督,一定强化自身约束,严守廉洁纪律,管好家属和身边人,清清爽爽过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