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四管” 夯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21-09-28 16:13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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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以来,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立足“派驻”职责定位,坚持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督导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和“一把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为锦州人民的民生福祉和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管好关键人,做实政治监督。纪检监察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参加或列席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民主生活会10余次,充分掌握其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动态、工作状态,有效破解同级监督难题。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明确工作定位、细化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清单制度,对各综合监督单位重点岗位干部进行重点关注,开展提醒谈话20余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根据《锦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办法》,在充分调研6家综合监督单位工作情况的基础上,与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建立协调机制,有效促使纪检监察组和各综合监督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管到关键处,持续正风肃纪。纪检监察组根据市纪委监委“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关注群众利益关切”的要求和部署,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密切监督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狠刹“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次,下发通知要求20余份,谈话提醒70余人次,明察暗访8次。实现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零问题、零立案、零处理的工作目标。

  管住关键事,监督权力运行。纪检监察组针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年初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提前召开组务会,部署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嵌入”式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一件事盯到头,促使专项整治行动在阳光监督、制度框架下开展。同时,在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会议上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权力运行作出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听取行动成果,推动6家综合监督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10余次。

  管在关键时,加强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组把握重要节点,积极参与各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10余次,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6次,听取工作情况报告6次。结合各综合监督单位工作特点,深化警示教育,对于新提拔、子女升学党员干部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2次;对于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纪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余人次。完善信访举报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党纪政务处分台账,严格实行党风廉政意见把关,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6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