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落实“四个围绕” 加强主动监督
年初以来,锦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以推动10家综合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为根本,围绕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加强风险防控监督、提高发现处置问题能力等方面,主动作为,精准发力,进一步夯实派驻监督质效。
围绕主体责任提出监督建议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深入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实施《监督建议书》制度,组织各综合监督单位分别制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组书记及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前哨”作用,通过调研谈话、查阅会议记录和财务账簿等方式,分别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列席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21次,针对市委“吃透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专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细化“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方面提出监督建议40余条,反馈主体责任《监督建议书》14份,并将监督建议落实情况列入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围绕预防在先强化警示教育
注重与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0次,该组组长在市人大机关、市民宗局、市工商联机关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进行集中廉政提醒。制作廉政宣传微视频发送到各综合监督单位,转发典型案例、廉洁过节提醒通知20余次,督促开展警示教育700余人次。把对各单位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作为重点,开展实地调研15次,调研中进行提醒谈话80余人次。与被监督单位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话42次,并督促10家综合监督单位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做到廉政警示教育全覆盖。
围绕廉政风险严实日常监督
市人大、市政协机关等摒弃“清水衙门”思想,认真组织所属各个委、办、室深入查找部门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做到监督和自我监督无死角。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先后14次深入各综合监督单位针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并督促4家综合监督单位分别就财务管理、机关纪律建设等方面问题开展整改,对3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监督落实专项补助资金34.3万元。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加强与市委巡察部门的协调联动,列席4家综合监督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中未完全落实到位的52个问题,督促监督4家综合监督单位立行立改问题49个,压实长期整改问题3个。
围绕发现问题认真查实整改
按照锦州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各综合监督单位实际,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着重引领组内成员和各单位在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上下功夫。通过对市供销社系统专项整治中暴露问题的深挖细查、组织各单位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及大数据反馈问题查核等,共排查处置问题线索17件,经综合考虑违纪违规及自查自纠情节,给予党纪政务立案处理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1人。一体推进“三不”,加强以案促改。针对查处的某单位内部管理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并下达监督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及相关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