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立足“三个聚焦” 助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为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有力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锦州北镇市立足“三个聚焦”推动巡察工作,为助推北镇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聚焦责任落实,强化政治担当。依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先后制定了《北镇市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0年)》《北镇市后备干部选入巡察人才库参加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文件,编印了《中共北镇市委巡察工作手册》,确定三届市委巡察工作对象及范围,明确了巡察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按照“党委承担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构建了以市委统一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履责的巡察责任和制度体系。定期听取巡察汇报,做到每轮巡察前“听计划听方案”,巡察中“听进度听难题”,巡察后“听报告听总结”。市委主要领导严格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点人点事、提出要求,推动巡察工作不断发展。此外,紧跟中央新要求,精准政治巡察定位,北镇市及时将巡察重点由“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调整为“四个落实”,并结合本地实际,将中央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察工作重点,推动地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聚焦问题导向,突出巡察根本。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的指示精神,按照《北镇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围绕“四个落实”,做到“三个聚焦”。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宣传、政法、信访、审计、财政、扶贫等有关单位协调配合开展巡察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专门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坚持分类处置原则,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监督职责,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别移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及时督办,要求各承办单位3个月内办结。2019年共开展四轮常规巡察,巡察30家单位,共发现问题469个,移交案件线索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完成对54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工作,覆盖率达到61%,按时限完成了巡察覆盖率60%以上的任务。
聚焦巡察整改,注重成果运用。北镇市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按照“台账管理、限时整改、挂账督办、完成销号”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充分运用市委巡察整改“3+2”工作机制,有效地推进了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融通融合,形成了由市委专题研究,市领导指导,市纪委监委和组织部日常监督整改工作体系。同时,按照省委对巡察整改“回头看”的相关要求,第一时间组建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派出了2个检查组对前三轮16家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整改“回头看”工作,共发现34个整改不到位问题,约谈了1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对整改成果的分析研判,制定印发了《北镇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