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四项监督”统筹衔接 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07 14:41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锦州市义县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的部署安排,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制定了“四项监督”工作统筹衔接机制,成立了“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一体推进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提高了监督质效。

  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义县纪委监委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始终将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作为政治任务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多次召开专题常委会研究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为使巡视巡察整改落到实处,根据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意见》《义县纪委监委关于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使工作开展有了遵循。成立了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副书记为组长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委内相关室(部)和派驻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或择期召开统筹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解决问题。

  点穴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县纪委监委工作实际,制作了委机关各室(部)、各派驻组与县委巡察对接表。巡察前,巡察机构组织召开统筹衔接工作联席会,相关部门通报被巡察单位班子及其成员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问题线索,会商巡察重点对象和重点关注问题,使巡察组能够带着问题去巡察,做到有的放矢。巡察中,巡察机构按程序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建议的,由巡察办通报党风政风监督室,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全程跟踪问效;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及时处置、及时查处,凸显巡察利剑作用。

  分类施策,明确整改责任。巡察后,明确对于巡察发现的纪检监察职责内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台账,负责督办,统一管理,尽快处置,严查快办,统一反馈,对账销号。同时,党风政风监督室要牵头组织巡察机构与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组进行对接,及时移交巡察报告、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组要负起监督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问题台账,整改一条、销号一条,整改完成后由巡察办和相关监督部门负责人签字背书,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