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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太和区:严查“蚁腐蝇贪” 深化“微腐败”案件以案促改

发布时间:2023-11-06 13:17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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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的钱物一分也不能动,一旦动了把公家财物占为己有的念头就会一发不可收拾,在走向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街道姜家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某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2023年5月,吴某被开除党籍,其涉嫌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的有关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锦州市太和区纪委监委坚持常态化监督推进,通过优化监督机制,以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问题为“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靶向纠治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

吴某案是一起典型的乡村振兴领域“微腐败”案件,专案组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和实地勘察等手段,确定利益输送路径,用铁一样的证据一举攻破吴某心理防线。吴某主动供述了他利用偷梁换柱的手段套取工程款、签订阴阳合同、虚开发票等事实。经查,吴某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各种手段套取、骗取公共财产100万余元。

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太和区纪委监委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积极推动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形成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的监督闭环。针对查办吴某案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监督难点,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扎实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上下功夫,锦州市太和区纪委监委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督促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现场宣布吴某处分决定,深入分析系列“微腐败”案件造成的严重危害,剖析问题根源,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能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