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文圣区纪委监委认真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19-12-31 16:20    来源:辽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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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辽阳市文圣区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牢记使命,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全力以赴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政治标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政治机关的标准要求,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政治过硬,抓班子、带队伍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教育和引领纪检监察干部主动适应岗位需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执行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作为讲政治知行合一的重要检验,广泛凝聚思想共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进,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勇于担当尽责、坚持原则、讲究方式方法,把增强本领作为第一需求,认真研究如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探索形成高效顺畅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效统一。

  坚持观念转变,树立法律思维与纪律思维

  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牢固树立法律思维与纪律思维,作为新形势新任务下反腐的先决条件。特别是在当前大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由于监委与纪委是合署办公,监察委员会成立后,意味着执纪审查关口前移,从“后方”变“前线”,不仅要查清违纪事实,还得查清犯罪事实,直接面对诉讼。

  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对执纪业务知识烂熟于胸、运用自如,还要系统学习和研究国家法治建设的体系、制度和规定,在实践中自觉运用法治的精神、原则、规范、逻辑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着力解决过去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时效、重结论轻证据、重口供轻物证等突出问题,把依宪治国和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要求贯穿执纪审查全过程,让法律思维成为惯性思维,与纪律思维并重。坚持在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反对和自觉抑制一切特权思想,执行纪律和法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和法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确保反腐败工作在法纪的轨道上良性运行。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业务培训和纪法衔接

  文圣区纪委监委根据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业务培训和纪法衔接,把改革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以推动全面融合提升“战斗力”。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等重点内容开办业务培训班,突出全面、全员培训,做到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就学什么,将培训融入日常、做到经常,定期组织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果,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加强与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牢牢把握改革的总体目标、关键环节、职能职责、权限手段和主要任务,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实现对全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镇街、村屯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