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防微杜渐 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发布时间:2023-06-21 10:03    来源:辽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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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辽阳市辽阳县纪委监委围绕用好用活用实“第一种形态”,加强风险性、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的分析研判,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注重使用引导、防范和纠正等手段做好事前监督,提前干预,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惩治、警示和挽救等方式做好事后监督,筑牢干部监督“防火墙”。截至目前,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23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62人次,占比69.23%。

筑牢思想防线。出台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坚持凡动必谈,为提拔、重用、交流的领导干部打好廉洁从政“预防针”。面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组织开展旁听庭审观摩活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变庭审现场为警示教育课堂,以真切的现场感受,促使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不想腐的自觉性。

坚持抓早抓小。督促各承办单位在办理问题线索过程中,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确保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做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岗位、重要领域,结合梳理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开展谈话提醒,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

做到精准执纪。将履行监督职责和关心关爱干部有机结合,通过查阅廉政档案、问题线索处置台账、相关会议记录、巡察反馈报告等,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谈话对象具体情况“量体裁衣”,制定谈话方案,零距离面对面谈话。同时,根据案情轻重,充分考虑主观认错态度等因素,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使谈话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我们要进一步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既体现政策温度,也要敢于唱黑脸,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日常监督的约束作用得到真正有效发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