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四项举措”紧扣 重点擦亮派驻“探头”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今年以来,辽阳市辽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聚焦监督主责,紧盯被监督部门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前哨”和“探头”作用,做实做细派驻监督工作。
发挥“驻”的优势,进行“贴身”监督。严格遵守《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通过新设、整合等方式,实现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县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派驻纪检组干部的工作经费、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等都由县纪委负责管理。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清晰、监督更加有力、运转更加高效、成效更加明显。通过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行政办公会、有关专题会等相关会议,对驻在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贴身”监督。
开展提醒谈话,早预防早提醒。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得咎,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通过开展提醒谈话,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地化解。派驻机构摆正位置,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探头”的作用。各派驻纪检组紧跟县委和县纪委的部署要求,坚决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主动做县纪委的“千里眼”“顺风耳”;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是对驻在部门的党内监督、纪律监督,不是业务监督;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利剑高悬、形成震慑,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对被监督单位开展约谈提醒8次,批评教育31人,诫勉谈话21次。
常讲廉政党课,增强廉洁意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与时俱进上廉政党课,给驻在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思想上的洗礼,要求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常敲廉政警钟,从严要求自己,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从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六大方面,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专题廉政党课为抓手,近距离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交流、廉政谈话提醒,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促进了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县纪委监委阶段性的监督重点,结合驻在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六大纪律”“四风”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方面的专项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先后对驻在和联系部门(单位)工作纪律、车辆封存及干部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23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立即整改,狠刹“四风”,树立“新风”,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打造成“不走的巡察组”。制定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指明工作方向,明确工作目标,树立工作底线,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督促派驻机构主动作为、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准确领会中央精神,熟练掌握党纪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广泛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增强监督执纪水平。对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而不问责的,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始终维护好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