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白塔区:探索派驻监督新模式 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区直单位的派驻监督理论上是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来监督,但我们白塔区的实际是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用一套人马,既要全面派驻监督,又要攻坚破案……”这是辽阳市白塔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在“如何更好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研讨会上的一幕。
之前,白塔区纪委监委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以“室组地”联合监督模式对全区47个区直单位开展监督,但基层人员力量薄弱,日常监督和办案力量相对分散,各组通过监督检查主动发现的问题不多,移交的问题线索较少,在查办案件中只注重查办案件本身,未分析研判被监督单位背后存在的问题,各“室”人员捉襟见肘,派驻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派驻纪检监察组站在监督‘前哨’发挥着‘探头’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做的必须是‘破局’,派驻监督的作用要发挥出来,查办案件也不能松劲!”白塔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为推动派驻监督和案件查办协同推进,打破监督壁垒掣肘、办案人员捉襟见肘这种困难局面,白塔区纪委监委在充分调研和内部多次开会研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改变了传统的人员简单联合的方式,探索实行“1+1+1”派驻监督新模式,即“常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纪工委委员”派驻监督模式,抽出“办案室”专门查办案件,由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携所联系的街道纪工委书记和专职纪工委委员对派驻单位开展日常监督,且在完成派驻日常监督工作后,还能直接转入案件查办工作。这种模式既保障了对派驻单位的日常监督,又利于集中力量突破案件,实现了派驻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两手抓两手硬”的良好局面。除此之外,还能在日常监督和办案实践过程中提升纪工委“两专”人员的业务能力,促进了基层干部成长进步,充实了后备力量,达到了“1+1+1>3”的效果,使监督执纪的底气和信心更足。
这个派驻监督新模式已在保障“白塔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上全面应用。按照《辽阳市纪委监委关于保障实施辽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监督工作方案》《白塔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白塔区纪委监委制定了《白塔区纪委监委关于保障实施白塔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监督工作方案》,成立了派驻监督组进行日常监督跟进,对各部门单位承担的重点任务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此投诉件需加快处理,‘12345’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复,你单位的投诉处理机制也需加强……”派驻监督组在对白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日常监督时发现问题后,现场便对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提醒。
派驻监督组聚焦“白塔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十个方面46项重点任务,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监督,对各单位承担的重点任务进行督导推动,初步实现了监督见人见事见效,使监督不仅停留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层面,也成为完善制度、警示教育的过程。同时,派驻监督组还积极探索开展融入式、体验式、下沉式等多种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不是简单的“一处了之”,而是分析研判涉案单位背后到底存在什么问题,以案促改、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推动被监督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自《白塔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下发后,派驻监督组多次到白塔区便民服务大厅督导,他们不打招呼,有时候‘体验式’监督,有时候通过调研和走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我们推动解决,真正起到了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我觉得这种监督最接地气!”白塔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截至目前,白塔区纪委监委运用派驻监督新模式对白塔区16家部门单位开展了日常派驻督导,发现问题4起,约谈4人,收到整改情况报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