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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坚定自觉

发布时间:2024-04-25 08:39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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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增强纪律意识始终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党内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不断完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严格用纪律管党治党,为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提出政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针对党内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现象,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章、严明党纪,“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为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提供了指导思想。同时,党中央部署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虽然主题各有侧重,但都包含了明确的纪律要求,对党员干部都是进行深刻的纪律教育,为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奠定坚实基础。

党员干部违法往往是从违纪开始的,而违纪皆因纪律意识淡薄、缺乏。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员干部普遍经历了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但纪律意识还有待加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需要全党来精心维护,而增强纪律意识则是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开展的一次专门的党纪学习,意在以此为载体,组织全党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纪律规定,全面深刻地掌握党的纪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时刻铭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

深刻理解和系统把握党的纪律要求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又是自觉的纪律。毛泽东同志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这种自觉性取决于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道德境界,也取决于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的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程度。因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虽然聚焦纪律建设,但突出的是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反映的是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凸显的是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这就决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一个综合体系,要实现提高认识、掌握真知、立言立行的有机贯通。在这个体系中,提高认识是基础,掌握真知是核心,立言立行是关键。

要着眼于提高政治站位,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的基本道理,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深远意义,深刻认识党的纪律对促进党员干部个人成长的重要作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内在驱动力,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心中有责。

要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要求更加具体,与日常工作生活的联系更为紧密。如果学习粗浅、一知半解、不够透彻,党员干部很容易因为认识偏颇或存在盲点,导致在不自知的状态下违纪。因此,在学习《条例》中,要引导党员干部逐章逐条地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学。要向党员干部讲清《条例》为什么修订、修订哪些内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引导党员干部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与精髓要义,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学会用党规党纪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要以学习《条例》为契机,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联系贯通。通过一体化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全面了解党的纪律要求,明晰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认清权力使用边界,知晓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引导党员干部学会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学规懂法、守规用法的模范。

多措并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此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集中性教育,是对党纪经常性教育的重要补充和重点推动,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融入日常、做在经常,使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要注重有机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在掌握纪律要求、增强纪律自觉,旨在解决现实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重点工作顺利展开。因此,各级党组织应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有机结合起来,融入日常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推动党员干部以坚强的党性把好思想的“总开关”,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应把党纪学习教育同解决突出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等,用《条例》中的规定一一对照整改,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实践效力;应把党纪学习教育同党纪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坚决查处,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以此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要盯住重点对象。党员领导干部是纪律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具有“头雁”效应,对党纪学习教育效果影响重大。各级党组织要紧盯“关键少数”,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管住“绝大多数”。要聚焦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根据干部的特点、岗位要求提供学习内容,把党纪学习教育贯穿于干部职业成长全周期、全流程,督促党员干部系好“安全带”。

要探索有效组织形式。组织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与效果紧密统一。在组织形式的选择和探索上,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多年以来,党内开展学习教育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创造了很多有效组织形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可以从中吸收和借鉴。比如,可针对不同层级、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党员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因人施教、有的放矢;可把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运用典型案例进行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让党员干部既能学有榜样,又能引以为戒;可利用红色资源和地方特色资源探索沉浸式教育、互动式教育等,全面营造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储霞 张学聪 作者单位: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本文为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加强党的政治监督理论与实践研究”(L19WTZD0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