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铁纪护航“双减”落地
“您好,我们是市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请问你们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了解多少?”“你们培训机构对‘双减’政策是如何理解的?对以后的培训工作有什么定位?”……近日,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科对铁东区、立山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集中夜查,对教育部门“双减”政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校外培训治理是“双减”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10月15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违法情形,规定法律责任,提出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总体要求。《办法》颁布以来,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立足政治监督职责定位,以系统化部署、精细化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嵌入式”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为“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提供纪律保障。
通过与市教育局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监督谈话、专题会商,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推动全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把《办法》贯彻执行与全市教育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监管。教育部门通过一对一上门解读、公众号发布公告及发放《致培训机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实现全市571家校外培训机构对《办法》知晓率的全覆盖。
“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聘请专家对《办法》进行系统讲解,运用鲜活案例,为我们规范行业行为、提升执业水平提供帮助。”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在参加教育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后纷纷表示。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梳理十余条校外培训违法违规问题清单,重点监督在《办法》贯彻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躺平式”“侧卧式”干部,在执法检查中是否有“花架子”“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针对违法开展学科类培训、超范围经营、违规收费、卷钱跑路及违规聘用在职教师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以“部门联动+专项督导”方式,推动检查全市重点场所及校外培训机构(含自习室、托管班)740家(次)。
“我们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培训内容、教师聘用、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专项抽查检查,同时督促主责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丰富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实实在在为学生减负。”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原来孩子放学回家有做不完的作业,周末有补不完的课,‘双减’政策一落地,确实让孩子和家长都松了一口气,现在大部分的功课都能在校完成了。”铁东区某小学的一名学生家长感慨道,“对‘双减’政策我们是打心底里拥护,大家都站在一条线上,再也不会为孩子到底补什么课而纠结了。”
为做好“双减”落地的“后半篇文章”,打赢贯彻执行《办法》的“持久战”,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推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设立专用举报电话,畅通反映渠道,加大排查力度,通过从严查处、公开曝光,进一步警示、约束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合法合规经营,形成全面严抓严管的强大声势。截至目前,通过定期督促、联合夜查,共推动取缔无证无照“黑机构”9家,叫停开展学科类培训托管班4家,拆除违规宣传广告3处,通过“双减”曝光台曝光问题机构12家。
“教育是百年大计,关乎着我市发展的前途与未来,我们将以《办法》贯彻落实专项督查为契机,持续督促市教育局等主管部门压实主体责任,上下同温、一体贯彻,加强对校外培训行为日常监管,并注重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为‘双减’工作持续走深走实保驾护航。”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