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海泉到省高院调研,指导纪检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11 16:56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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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海泉一行到省高院调研座谈。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贺小荣参加调研,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陪同调研并介绍辽宁法院工作情况,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宋保君汇报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

  刘海泉肯定了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组领导在年终组内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抽调人员对最高法院纪检监察组案件查办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在司法责任制背景下,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案促改、深入精准强化日常监督,守正创新,积极创建符合审判权力运行的各项监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为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取得良好效果。

  刘海泉强调,当下最重要的工作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审判、执行现代化能力和水平。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审判水平高低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当务之急是提升法官的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要全面加强制度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廉政风险增强,在现有体制下,如果没有管理和监督,必然出现问题,所以要抓细抓实日常监督,加强制度建设。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保持反腐高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建章立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强化教育引导,增强“不想腐”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