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四个强化”有力推进粮食购销领域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25 11:06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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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部署和省纪委监委工作安排,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四个强化”具体举措切实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同向发力。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充分认识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严峻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持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优势,主动担当作为,积极督促省国资委党委和辽粮集团党委按照各自职责职能抓紧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并逐项解决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具体问题,着力推动驻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省国资委监管责任和辽粮集团主体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

  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联合省国资委党委组织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督导检查内容、人员分组等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2021年10月16日至17日,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省国资委和辽粮集团共抽调18名同志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分赴辽粮集团所属13家承担省级储备粮任务的粮食企业,通过听取汇报、集中座谈、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文件和会务资料、调阅财务会计报表、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各企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重大典型问题线索起底和从严从快查处案件情况等五个方面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

  强化立行立改。针对6个检查组通过督导检查发现的各粮食企业在贯彻落实专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织人员立即进行全面汇总和深入分析,共梳理总结出四个方面9类问题,并逐项提出整改工作意见建议。问题就是努力方向,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将问题向省国资委党委和辽粮集团党委进行反馈,督促各粮食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清单,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具体指导、进度跟踪和监督问责,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及时到位、不打折扣。

  强化严查快办。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坚持“三不”一体化推进,深化标本兼治。聚焦专项整治重点,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面起底近年来涉粮问题线索,形成线索台账,逐项进行集体研判,提出处理意见,明确处置工作时限,落实具体责任到人,做到应查尽查、严查快查、一查到底,形成强大震慑。同时,汇总反映问题线索类别和重点,剖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根源,在管根本、治长远上下功夫,推动各责任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解决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并利用查处的涉粮典型案件,在粮食领域进行通报,全面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