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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4-17 20:07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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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省纪委监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李猛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猛指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重器。要联系辽宁实际切实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加强纪律建设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度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是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迫切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内生动力,着力解决好自身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李猛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走好“第一方阵”、当好表率标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学习教育新成果促进执纪能力水平新提升。要深入学纪,提高政治站位学、原原本本学、结合纪法实践学,自觉做到入脑入心,真正把理论和实践、学习和运用贯通起来,确保全面熟悉各项纪律要求。要准确知纪,深入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明晰行为边界,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正心明纪,切实敬畏警醒知止,以案明纪校正航向、约束权力、严实作风,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严格守纪,自觉锻造“铁打的人”,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涵养清廉自律正气。要精准执纪,着力强化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和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李猛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免疫力,要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纪检监察权力运行风险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持续防治“灯下黑”。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铁军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