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南芬区:加大“以案促改”力度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高效开展

发布时间:2021-01-27 14:24    来源:本溪市南芬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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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开展,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本溪市南芬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南芬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本溪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的实施办法》,自“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坚持一案一改、惩防并举的原则,达到了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区纪委监委为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清廉南芬建设,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南芬区纪委监委结合《本溪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的实施办法》,制定《南芬区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工作机制》,要求发案单位围绕本单位出现的案件认真做好廉政风险排查、警示教育、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等工作,堵塞管理漏洞。

  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提出对策建议。对具有警示教育作用的典型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过“一案两报告”厘清案情、明确定性,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查找存在漏洞,对发案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下达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对发案单位教育警示、问题整改、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转化“以案促改”方式,提高工作质量。为进一步提升“以案促改”工作质量,区纪委监委不断改变工作方式。先后开展了处分执行情况大排查工作,对处分执行情况全面进行督促整改;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对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对党纪政务处分对象进行回访,准确掌握了解受处分对象认错态度和改正错误情况,提升标本兼治效果;开展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进行跟踪帮助,建立了跟踪帮助台账,作出处理处分决定机关责任清单,明晰跟踪帮助不同阶段各自所要做的工作;制作跟踪帮助工作档案指导目录,规范跟踪帮助工作。

  继续强化“以案促教”,提倡廉洁从政。区纪委监委运用查办典型案件工作成果,强化“以案促教”工作。通过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会等形式,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营造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社会氛围。2019年以来,区纪委、街道纪工委及相关单位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9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30余次;通报案件10期35人次;派驻纪检组及街道纪工委干部到发案单位宣读处分决定书1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