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迟到的占地补偿金
“都10多年了,这笔占地补偿金还能领到,太不容易了,真的很感谢你们。”近日,本溪市桓仁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到桓仁县某村组村民家中回访时,村民拿着存有占地补偿金的存折激动地说。
近日,桓仁县纪委监委在推进万件“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接到村民举报:“我们村修高压线塔时占用的粮田,一直没有收到补偿,10多年了,也不知道这些钱去哪里了?”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带着村民反映的问题深入到村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你是村民组长,对村里土地情况非常熟悉,11#塔占地是怎么回事?请你说明一下。”调查组的工作人员开门见山严肃问道。
“这块地我种了林木,一直是我在经营,电力安装公司占了这块地,就给我了占地补偿。”孙某神色慌张地辩解道。
“土地台账登记并非你个人土地,为何要在补偿协议上写你承包和临时占地?是出于什么目的?”“这……”孙某自知无法隐瞒,便将自己身为村民组长“偷梁换柱”侵占集体占地补偿金的事和盘托出。
原来,早在18年前,本溪一家电力安装公司在桓仁承建高压线塔组建工程,其中11#塔所在地正是群众举报中提到的,也是孙某所在d额村组。在征地过程中,孙某明知该塔征占林地属于村民组集体所有,因其私自在林地内种植林木,就以该片林地承包人的名义,与电力安装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补偿协议中约定永久、临时占地及破坏林木等事项,将本应属于村民组集体所有的赔偿金占为己有。
调查组根据群众的反映和孙某的谈话,对该笔资金进行了认真核对。孙某深刻认识到了错误,主动退还村民补偿金。最终,孙某受到了相应处分。调查组将建塔占地补偿金发放给了相关村民。
今年以来,桓仁县纪委监委将守护群众利益贯穿万件“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全过程,已立案21件,处分53人,组织处理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