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挂帅监督 有力有序开展 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
年初以来,本溪市溪湖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要求,扎实开展监督行动,促进溪湖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提高政治站位,挂图作战。紧盯目标任务,强力推动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高质量开展。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方案,坚持涉及营商环境建设事项亲自部署、工作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成立溪湖区“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溪湖区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的任务分工》,从31个方面明确全区各部门的具体责任,拧紧责任链条。
强化工作措施,挂牌督办。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抓好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责任化落实。实行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制度,包案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立案案件调查、谈话、处理、结案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链条、全过程把关。年初以来,区纪委监委录入全省营商环境系统案件6件,立案5件,结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完成清偿政府拖欠资金270余万元。
坚持问题导向,挂号销账。狠抓整改落实,全力夯实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精准化监督。区纪委监委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4件,建立完善工作制度1个。今年首批交办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案件涉及溪湖区共计11件,已办理完成10件,立案10件,结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留置1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