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直单位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20-11-17 16:12    来源:本溪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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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案件质量巩固提高年”工作,本溪市纪委监委积极发挥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拓展载体,切实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直单位案件质量。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布局。深入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厘清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职责定位,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监察工委体制机制、人员配置、职能定位以及工作部署等方面精心谋划布局。通过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内部审理,守住案件质量第一道防线。通过强化纪检监察工委在案件质量把关、处分平衡、备案案件监督以及案件质量评查等方面工作,守住案件质量第二道防线,做到内外监督双强化,监督之外再监督。

  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座谈培训。为深入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直单位纪检部门工作实际情况,纪检监察工委主动前往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直单位开展调研座谈,一方面了解掌握纪检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的疑难困惑,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另一方面针对各单位和部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规定现场进行了答疑释惑,切实做到两促进、双提高。

  加强建章立制,规范开展工作。本溪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本溪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案件审理工作流程(试行)》《本溪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案件备案工作流程(试行)》《本溪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案件审理和备案工作文书(试行)》,做到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和备案审核的具体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明确,移送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审核案件材料的具体内容明确,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审核结果的具体运用明确,纪检监察工委开展案件审理审核工作使用的主要文书明确,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规范化水平。

  注重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工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就如何协调推进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移送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案件材料要求的通知》,捋顺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监察工委之间的工作关系,提升了办案质效。在开展处分决定制作测试评析、业务技能培训等活动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纪检监察工委各自的工作优势,形成了互相协作、有效配合的工作合力,有针对性开展专题授课培训,答疑解惑,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能力提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市直单位处分决定制作方面存在的不足,纪检监察工委创新工作方法,从务实管用原则出发,采取“学、测、评、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处分决定制作测试评析活动。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直单位已办结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不断提升处分决定执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