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区:创新举措 不断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质效

发布时间:2021-02-23 08:48    来源:沈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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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辽中区纪委监委不断创新举措,通过异地交流、年轻干部交流、系统外交流和岗位锻炼交流等方式,加强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队伍建设。年初以来,共交流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14名,占该队伍总人数的82%。

  强化异地任职交流,着力破解监督难题。针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长期在一地工作,存在工作热情消退、易滋生腐败,特别是熟人监督难等不利因素,辽中区纪委监委综合考虑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与党委领导班子的匹配度、工作能力、交流地区工作局面等多方面因素,将长期在本地任职的朱家房镇、于家房镇等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异地交流。

  强化年轻干部交流,着力增强队伍活力。区纪委监委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任力度,把年轻干部选派到艰苦偏远岗位上进行锻炼,从区纪委监委机关提拔3名80后干部下派到六间房等三个乡镇(街道)任纪(工)委书记。同时,对部分乡镇(街道)纪(工)委岗位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区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平均年龄降低5岁。

  强化系统外来交流,着力打开选人视野。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后备人才库,将全区各部门多名熟悉党建、法律、金融、审计等业务的干部纳入“蓄水池”,不断把素质好、业务强的系统外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岗位锻炼交流,着力提升专业能力。建立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到上级纪委学习锻炼模式,先后选派2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到市纪委监委参与审查调查工作,1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参与区纪委监委留置案件查办,10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到区纪委监委参加岗位锻炼。通过实战锻炼,使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一步开阔了眼界思路、提高了业务能力。开展交流任职以来,全区共立案16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1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分别同比增长15.6%、3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