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强化”发挥街道纪检监察职能

发布时间:2019-07-02 16:29    来源:沈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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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的强化街道纪检监察职能发挥,沈阳市皇姑区纪委监委着力在完善流程规范、强化能力素质、建立协作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街道延伸,切实打通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固本强基,强化业务规范化建设

  皇姑区纪委监委制定了《沈阳市皇姑区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及审查(调查)工作流程规范,全面分析街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架构和组成人员特点,从监察对象到立案权限,从线索受理到结案步骤,从事项审批到取证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充分赋予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相应审查(调查)权力的同时,又细致规范了各类调查措施使用的审批制度,既拓展了基层纪检干部发挥自身职能的空间,也制定了相应的监督指导措施,有效地调动了基层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基层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勤修内功,强化能力素质提升

  为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水平、增强业务能力素质,解决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开展“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综合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在举办培训班的同时,采取干部调训等方式,提高基层纪检干部实战能力,结合《皇姑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以干代训”活动的实施方案》相关安排,抽调基层纪检干部到机关各纪检监察室轮训,参与区纪委监委“专案”查办工作,通过“一带一”或“多带一”结对子的培训模式进行“教、传、帮、带”,从案情分析、调查取证、谈话笔录制作等方面进行面对面指导、面对面解答,提升基层纪检干部办案能力。

  整合力量,强化协作机制

  完善纪检监察协作机制,建立街道纪工委协作区,按照区域协调、整合力量的原则,结合区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分管处室,采取2至3个街道划片或与派出纪检监察组相结合的方式建立4个协作区,构建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各纪检监察室对口指导协作区相关工作,层层明确工作职责,通过交叉检查、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执纪审查和案件调查工作水平,进一步统筹力量,强化协同。今年上半年,全区8个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共立案48件,同比增长200%;结案45件,同比增长181%;党纪政务处分40人,同比增长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