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望闻切问”推动企业项目签约落地 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在沈阳市2022年首批亿元以上项目集中签约暨开复工活动上,新民市共签约22个项目,投资总额150.7亿元,集中开复工40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30.5亿元……
今年,辽宁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出台以来,按照沈阳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新民市纪委监委紧紧贴合全市实际,聚焦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通过“望闻切问”找准营商环境穴位、善开项目落地良方,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望”表知里。一是推动“落脚点”。制定《新民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与责任分工》《新民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工作清单》等制度,召开全市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推进会,围绕八个方面积极认领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营商环境监督行动联络员工作机制,通过联络员工作机制对接、落实工作。二是明察暗访“疏堵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和监督优势,深入行政审批部门及窗口服务单位,针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影响营商环境方面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闻”声知意。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向全市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发布公开信,公布营商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和监督举报电话;通过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新民融媒APP发布,发放“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推广,覆盖单位917个、覆盖企业1829个、覆盖人数10万余人,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5条。二是倾听企业之声。市纪委常委以上领导干部对全市10个拟新建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进行跟进监督,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督促经济开发区和企业落户集中的乡镇召开企业交流座谈会,听取和征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切”中要害。开展“7+1”监督日报告工作模式,即七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党风政风监督室按照省纪委监委“一号文件”提出的八个重点整治任务要求,每个部门负责一项工作任务,建立清单式工作机制,对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按阶段性、常规性、业务性、线索性工作要求开展监督工作,要求职能部门对照工作职责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工作台账,改进工作作风,公布权力清单、执法流程等。打通项目建设的“中梗阻”,对公职人员在涉企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查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问”责从严。建立问题处置“绿色通道”,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营商环境专门举报电话,对相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坚持对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实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坚决查处涉企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以服务企业为名搞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精准惩治滥用职权破坏投资环境、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有力监督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