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坚持“三联动” 有效推动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
沈阳市皇姑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和追逃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多部门合成作战能力,健全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利用大数据平台延长技术措施,坚持“以追为主、追中有防、追防结合”的工作思路,深化标本兼治、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把追逃成果拓展为防逃成效,积极稳步推进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有序开展。
纵向上下联动,强化领导统筹推进。结合实际,制定《皇姑区纪检监察机关追逃追赃行动工作方案》,整合各领域资源,研究制定追逃追赃工作策略,采取一案一策,逐案攻坚。由区纪委监委案管室承担追逃追赃督导工作,定期调度并向市纪委监委汇报追逃追赃工作进展情况。各纪检监察室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做好追逃追赃和涉外取证工作。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账,认真分析案情,延长对在逃人员技术调查措施,对密切关系人采取边控措施,利用大数据平台排查在逃人员与关系人联系方式及相关联系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横向协同联动,内外联动合力攻坚。在逃案件往往时间跨度久、有效线索缺失,且出逃人员隐匿程度深、具备较强的反调查、反侦查能力,针对这些问题皇姑区纪委监委精准发力、整合资源优势,加大追逃追赃专项协调力度,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横向联动,运用科学技术手段确定人员身份,精准寻“踪”,因人施策、因案施策,逐个突破,密切配合,全力做好追逃追赃工作。皇姑区纪委监委与山西泉阳监委、山西泉阳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仅用了3天时间就完成了身份核实、诉讼能力鉴定等工作任务,成功突破了一起外逃25年的涉嫌挪用公款30万元的案件,推动追逃追赃取得重要成果。
注重追防联动,系统治理追逃防逃。严格日常管理,根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等制度规定,细化登记备案、证照集中保管、出国(境)审批等要求,努力做到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应审尽审。牢固树立“防住一个等于追回一个”的理念,结合“2+1”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区管干部廉政档案系统建设。同时,根据市纪委监委《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22年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区管以下监察对象、公职人员纳入防逃体系开展证照清理,对“裸官”、一人多证、违规取得外籍身份、失踪出走出逃等四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