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清风执法” 狠刹“吃拿卡要”之风
今年6月,沈阳市纪委监委启动打造“清风沈阳”系列品牌工作,锚定清风目标,擦亮“清风名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为“清风沈阳”系列品牌之一,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暨“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重点查纠2021年以来全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查处行政执法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聚焦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查找短板弱项、堵塞制度漏洞。
在推进“清风执法”工作中,于洪区纪委监委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狠刹行政执法领域“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之风,以强力监督推动执法环境不断优化。
吃拿卡要 “想摆摊先交钱”
前不久,于洪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洪区执法分局南阳湖街道执法科工作人员彭某违反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财物。经核实,举报人摆摊的地方,是一个自发形成的小市场,商贩们租下这里的停车位后,利用私家车的后备箱做小买卖。“在这里摆摊并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属于占道经营,彭某到现场驱赶摆摊商贩看起来并无不妥。”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一级主任科员高明迅说,“但在调查走访时发现,一提起摆摊的话题,商贩们都三缄其口。”这其中的蹊跷,让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下定决心深挖隐藏在执法背后的问题。
几经波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从商贩们口中得知,原来,彭某从2022年9月起负责该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很快,他就和这里的商贩达成了“默契”:想摆摊,先交钱。2022年9月至12月,彭某向部分商贩收取“管理费”共计31800元。
“身为执法人员,既要守住底线,也要做好分内事;既要严格依法行政,也要助力商户和企业高质量发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行为,破坏了执法环境,损害了百姓利益,正是‘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要严肃整治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今年3月,于洪区纪委监委给予彭某政务记大过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同时,对管理不到位、失职失责的直接管理人员和直接领导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我们将充分体现行政执法部门人性化监管和主动化服务相统一的监管理念,在执法过程中,将以引导为主,提醒经营者前往有资质的经营场所,并积极适用《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包容审慎免罚清单》,进行人性化执法、柔性化执法。”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洪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雁过拔毛 “借钱容易还钱难”
随着“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的深入推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洪区执法分局开展了自查自纠,时任马三家街道执法科副主任科员黄某的违纪违法问题浮出水面。
“黄某在任于洪区执法分局马三家街道执法科副主任科员期间,利用日常网格巡查的机会,向企业经营者多次‘亮身份’,称自己是‘管片儿’,有什么执法问题都可以找他。许多企业经营者都能明显感觉到,这是一种‘暗示’,要交些‘关照费’。” 于洪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三级主任科员王闯说。面对一家企业经营者2000元的“关照费”,黄某并没有推辞。此后,黄某便以家中着急用钱为由,两次向该企业经营者借款共计2万元,经企业多次催要,部分欠款仍未归还。
今年3月,于洪区纪委监委给予黄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并勒令黄某到企业当面退还借款。
以案促改 执法行为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在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洪区执法分局主动开展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区纪委监委形成典型案例通报,印发全区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住底线、规范用权。
为营造高效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环境,区纪委监委持续开展“清风执法”专项监督。督促区司法局对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工作;对全区10家执法单位开展实地监督检查,通过对相关部门近两年受理的投诉举报、信访事项台账进行核查,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基础信息建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裁量基准运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找出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督促改进工作漏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此外,要求各执法部门及时动态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确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细化量化的执法尺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的要求部署,会同行政执法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清风执法”专项监督行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政执法人员的惩处力度,重拳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强化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