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 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近日,沈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着力强化政治监督,认真开展了被监督部门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监督保障。
督促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按照《沈阳市纪委监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纪检监察组把督促被监督部门落实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督促被巡察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参加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会议、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等,全面了解掌握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提出落实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还指定一名副组长具体负责,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督促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单位,指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解决重点问题线索,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管。
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组把专项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放在巡察整改贯彻落实、落地见效上。2019年3月4日至14日,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对2018年以来被市委巡察组巡察过的被监督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对已经结束巡察整改的,重点调阅了部门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并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结合日常监督了解情况,综合研判整改的状况和尚存的问题;对巡察结束尚未反馈意见的,重点对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既看问题是否有效解决,又看是否建立完善了相应制度机制,督促把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有效结合;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督促建立了专门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切实维护政治巡察的政治权威。同时,注重做好监督检查的“后半篇文章”,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监督建议,要求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密结合,与聚焦主责主业服务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紧密结合,敢于监督、敢于管理、敢于执纪,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督促切实负起主体责任
纪检监察组通过督导调研、日常谈话、督促检查等方式,监督推动被监督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贯彻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被监督部门在接受巡察监督之后,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责任,带动了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思想交锋、剖析问题、吸取教训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上来,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整改落实。在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下,被监督部门能够从严处理巡察反馈涉及“四风”和正风肃纪监督问题线索,做到了一事一议,一周一调度,每月汇总报告,及时总结情况、严肃组织纪律、持续跟踪问效。市委老干部局于2018年7月25日至9月25日接受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2018年11月23日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期间还制定了《走访慰问易(异)地离休干部规章制度》《拨付资金和物品的管理制度》等,为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长期整改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