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纪委监委派驻二十四纪检监察组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察监督
近日,为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活动部署要求,结合省市检察机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监督工作要求,沈阳市纪委监委派驻二十四纪检监察组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实践探索日常监督途径,打破“听汇报、找谈话”的固有工作方式,采取将监督关口前移的主动靠前监督方式,近日启动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察监督。
监督纠正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中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知情权、代理权等各项权利,保障诉讼活动依法进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是检察机关的重要检察职责,本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察监督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对派驻检察院进行监察督查:
一、市两级检察院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活动的工作动员部署及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二、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律师专门通道、律师专门阅卷室、独立接待室设置情况;
三、检察机关推行电子卷宗制作移送、探索开通手机APP或依托网络信息系统为律师提供服务情况;
四、对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等情形,检察机关是否及时告知律师阅卷情况;对是否批准逮捕、是否起诉、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等信息是否及时通知律师的情况;
五、检察机关在专项活动中对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研判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情况;
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敷衍了事、隐瞒实情等“装样子”“搞形式”“走过场”的情况。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与有关司法解释,有力执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法规,全力推动在检察环节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聚焦检察权力运行关键点,着力探索做细做实派驻日常监督的有效途径,全面提升发现问题、精准执纪、精准治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