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到位
解决巡视发现问题,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沈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注重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加强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工作,推动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提升整改实效。截至目前,该组针对巡察组转交问题线索,已立案10件,处分10人,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政务警告处分4人,提高了巡察问题线索办理的成案率。
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该组将监督巡察整改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传好接力棒,做好巡察问题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巡察组发现的情况,反馈的问题,不等不靠,及时接手,调查核实,做到发现问题不放过、不护短,密切跟踪,积极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落实好巡察组交办的整改任务。今年以来,重点对巡察组反馈的沈阳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四家营业部相关问题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已查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锦州管理部、丹东管理部、大连管理部和通辽管理部存在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行为,目前对相关涉案人员分别进行了立案审查。还对巡察组转交的沈阳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会议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中心存在虚构会议内容、截留会议资金、套取会议费等问题。
将“一家督”变成“两家督”。该组注重强化一体协作,积极建立一体化联动机制,完善问题线索移交、处置等环节,优化资源配置,补齐监督短板,推动巡察工作与审查调查工作无缝衔接、顺畅高效。在“破坏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中,该组移交给巡察办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5个,积极构建了派驻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衔接配合、有机整合、密切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了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有效转化。
督促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该组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发挥“探头”作用,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举一反三、深入查纠、彻底清理,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同时,注重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态度消极、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整改问题反弹的,用好问责利器,加大追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