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以案为鉴 筑牢思想防线

发布时间:2021-08-24 11:07    来源:沈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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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和人民,一时的贪念使我走上了不归路,沦为了阶下囚。”听完沈阳市于洪区沙岭派出所原三级警长周某某的庭审后,在场人员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坐在旁听席的一名政法干部表示:“旁听庭审是一堂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通过庭审,我深刻感受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为自己今后的工作打好‘预防针’,设置‘防火墙’。同时我还将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吸取教训,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牢记初心使命,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共产党员。”

  为进一步提升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工作实效,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日前,沈阳市于洪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政法系统干警2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现场,气氛严肃,从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再到最后陈述,全体人员认真旁听,真情感悟,“零距离”接受了一堂警示教育课,切身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对职务犯罪的类型及其危害有了更加深刻与直观的认识。通过庭审现场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底线思维、守好纪律红线,真正达到了以案肃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治未病”效果。

  近年来,为深化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沈阳市于洪区纪委监委坚持深挖问题根源和案发规律,把握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推进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要求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以案促改”工作,有力推动了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突出重点行业、关键环节,紧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即知即改,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压缩腐败滋生的空间。为此,于洪区纪委监委围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宣讲常态化,制定出台《纪法宣讲人制度》,将警示教育工作作为案件查办的重要一环,促进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综合叠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推动形成“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提升”工作机制,并将审查调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出来、固定下来,以典型问题查办、重大案件突破释放强大震慑,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截至目前,于洪区纪委监委共开展警示教育14场次,讲授廉政党课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撰写案件剖析报告2篇,拍摄警示教育片2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忏悔书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