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坚持“四强化”推进协作区全面联动

发布时间:2021-10-15 11:53    来源:沈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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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效破解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员不够、力量薄弱、能力不足等难题,沈阳市皇姑区纪委监委建立协作区联动机制,整合监督执纪力量,通过整合资源、共享协同、协作配合、集中管理,有效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资源整合,汇聚监督合力。制定《关于设立皇姑区纪检监察协作区的实施办法(试行)》,在现行管理体制、工作职责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区域协调、整合力量的原则,结合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管处室情况,采取三到四个街道划片的方式建立协作区,协作区组长由区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担任,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街道纪工委为协作区成员,形成“常委(委员)+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街道纪工委”的协作机制,全区10个街道共划分形成三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可调配使用人员20人左右,由协作区组长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负责全面工作。

  强化共享协同,形成互通互联。每个协作区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联席例会、学习培训会,通过会商、调度、座谈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分析研判,相互交流经验体会,分析存在问题,取长补短,有效帮助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掌握办案程序、技巧和谈话策略,切实发挥经验共享、协同发展优势。通过协作区内各单位的学习交流,及时了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协作区建立以来,针对重点工作开展培训、交流、分享20余次。

  强化协作配合,开展交叉检查。协作区内统筹调配、分工协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交叉办案、集中办案,有效改善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不足、“人情网”“说情风”干扰等问题。围绕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重点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各协作区聚焦中央、省市区惠民政策落实、疫情防控、换届监督、工作作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领域,通过交叉检查、协同监督等方式,整合监督力量,通过开展日常监督、重点督查、专项检查等形式,累计发现问题60余个,协同配合的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强化集中管理,提高查办质效。建立线索统一管理、联合监督办案等机制,协作区内各街道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对口纪检监察室,遇疑难案件集中研究、共同解决;对部分线索以交办的方式,实现指定管辖,协作区成立以来,共交办各类线索23件,提升了线索运转效率、案件办理质量和攻坚克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