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开展公有房产专项监察
“对于发现的公有房产管理问题,市纪委监委一方面将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办法,实现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全面深入核查公有房产出租、出借或处置线索,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惩办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铁岭开原市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在公有房产专项监察推进会议上表示。
为加强对公有房产的监督,推进公有房产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公有房产规范管理,按照铁岭市纪委监委“一县一品”工作要求,开原市纪委监委决定在2020年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专项监察工作。
根据《开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分为3个阶段。在第一阶段自查工作中,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中涉及公有房产出租98处,出借25处,处置9处,闲置36处。针对市直行政事业公有房产中存在的出租收益坐收坐支、租期时间过长、违规审批和使用、产权不清、部分房产闲置等问题,市纪委监委抽调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一派驻组、第六派驻组人员成立3个核查组,坚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执纪问责”的工作思路,按照“四查看一走访”开展核查工作,即:一查固定资产账目,看是否存在未如实上报公有房产情况;二查公有房产现状,看是否存在出租、出借、处置等情况;三查相关审批文件,看是否存在违规违纪出租、出借、处置等情况;四查合同财务资料,看是否存在违反财务制度等情况;最后,实施调查走访,看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等违规违纪问题线索。通过核查,核查组发现各单位存在公有房产出租收益未上缴财政、出租收益流失、租期时间过长等29个问题线索。目前,问题线索已经转交相关纪检监察室,调查处置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截至目前,已立案2人,拟立案7人,暂扣违纪款32.966万元。
近期,开原市纪委监委将加快推进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同时督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认真落实《辽宁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公有房产资源,建立公有房产管理相关制度,强化公有房产统一监管,提高公有房产使用效益,推进公有房产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