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靠前指导 适时回访 做好受处分党员跟踪帮助

发布时间:2023-10-19 13:16    来源:铁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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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辽宁省纪委机关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辽宁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作出了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加强统一领导,作出处理处分决定机关和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工作。”

近日,铁岭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办法》施行以来办理的案件开展实地回访及调研指导,确保受处分党员跟踪帮助工作落实到位。

“受到处分的同志帮助联系人确定了没有?处分决定作出3个月后开展谈心谈话了没有?”

“已经确定帮助联系人了,上个月已经进行谈心谈话了。他认真汲取了教训,触动很大,目前思想很稳定,放下了思想包袱,工作很积极,表现也不错。”

回访调研期间,通过和相关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组织开展座谈的方式,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指导相关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工作合力,督促党组织履行跟踪帮助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受处分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加强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

同时,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制定《铁岭市直机关受处理处分党员及工作人员跟踪帮助情况档案》,帮助相关单位建立纪实制度,完善《受处理处分党员及工作人员纪实制度执行情况表》《受处理处分党员及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制度执行情况表》《作出处理处分决定机关回访制度执行情况表》《受处理处分党员及工作人员综合评价情况表》等纪实材料,对跟踪帮助工作进行清单化管理,切实把跟踪帮助工作落实落细。

“下一步,我们将定期对跟踪帮助工作进行督导,坚决杜绝‘一惩了之’‘一处了之’问题发生,切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确保受处分党员跟踪帮助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