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与“巡察”同频共振 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20-11-19 16:15    来源:铁岭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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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铁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八家市直单位及其两家下属单位,在监督执纪工作中,注重发挥“巡察利剑”的优势,打好监督“组合拳”,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的实效,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市委巡察第九轮,该组负责综合监督的单位已经被全部巡察完毕,其中两家单位正在巡察整改中。

  发挥优势,提供信息。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利用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对综合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的掌握和了解,及时向入驻的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重一大”监督、执纪审查、廉洁纪律、财经纪律“回头看”等重点领域督查的内容和材料,让巡察组多角度掌握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信息共享,发挥了“1+1>2”监督作用。同时,协助巡察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做好巡察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主动参与,同频共振。在综合监督单位被巡察时,纪检监察组组长能主动参与巡察工作动员会,了解巡察方案、巡察程序、巡察任务等,并要求组内人员增强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本领,加强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沟通巡察情况,督促其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支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

  优先处置,成效显著。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深入研究分析巡察报告、问题线索报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报告、谈话报告及重要原始谈话记录等材料。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在分类处置、分析研判上赋予“优先权”,通过深挖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提前固定的证据,进一步提高了案件查办的质量。2019年以来,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处置的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中,经初核转立案的有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提出监察建议1份。

  总结提升,完善提高。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同时积极探索将巡察做法有机融入派驻监督中,运用到对综合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中,通过巡察的政治体检,进一步对综合监督单位进行立体政治生态画像,全面掌握其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注重举一反三,对共性问题进行研判分析,不断提高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通过“派驻”与“巡察”的优势互补,努力把自己打造成“常驻不走的巡察组”,提升日常监督的有效性,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