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派驻机构做好“四个环节” 推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落地落实
派驻监督改革以来,铁岭市西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精准对接,深化交流,切实做好“四个环节”,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各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工作动态,切实推动派驻监督作用的发挥。
明晰范围内容,提升监督精准性。为使各综合监督单位准确把握接受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对“三重一大”具体事项进行了严格界定,明确重大事项决策类7条、重要人事任免类4条、重大项目安排类5条和大额资金使用类4条共20项内容,具体包括被监督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层干部任免、项目招投标、大额资金单笔支出等。要求被监督单位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在年初梳理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计划,确定项目内容,列出项目明细,报送对口联系派驻纪检组备案,真正做到决议有计划,监督有重点。派驻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临时调整、动议等事项,要求其及时填报补充计划表,切实做到对“三重一大”事项动态监督。
抓住关键环节,提升监督针对性。要求被监督单位在决议“三重一大”事项时,必须提前2天告知对口联系派驻纪检组,派驻组视情况派员参加或列席会议。为避免单纯的会议监督造成形式主义,派驻纪检组将监督触角延伸至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等全过程,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例如,在中层干部提拔任免事项中,明确以下五个环节必须由被监督单位及时告知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单位党组在决定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后,需及时向派驻纪检组书面或口头告知动议方案;民主推荐情况、考察对象的确定依据需向派驻纪检组及时沟通;考察时应当就对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书面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会议需邀请派驻纪检组到会参加;派驻纪检组需开展一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强化监督检查,提升监督实效性。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突出强化专项督查。纪检组在接到报件后,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开展定期的监督。对涉及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来信、来访、来电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对各项检查中发现、信访反映属实的问题,及时责令被监督单位予以纠正和处理,并督促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同时,把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作为被监督单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明确责任追究,提升监督震慑力。西丰县纪委监委着力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责任追究体系,切实提升派驻监督的震慑力。对被监督单位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程序上报告不及时、出现漏报的,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对故意隐瞒不报规避监督,不按规定事项、范围、程序决策,造成领导集体决策失误的,及时报告上级纪委,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建立派驻纪检组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派驻纪检组成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督缺位或不到位的8个方面内容予以明确,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