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0-10-27 09:57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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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日,鞍山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对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宣布了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

  会议强调,要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确保巡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明确政治巡察定位,突出党的领导、抓住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明确政治巡察站位,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对照看齐、把握全局。要明确政治巡察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要明确政治巡察重点,突出“三个聚焦”“两个责任”和“关键少数”。要明确政治巡察目标,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明确政治巡察作用,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政治导向作用和标本兼治作用。要明确政治巡察战略,进一步完善巡察战略部署、创新巡察战略举措、保持巡察战略定力。

  会议指出,要突出高质量要求,不断提升全市巡察工作整体水平。要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要高质量发现问题,注重巡前谋划,用好“12+N”工作方式,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要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进一步强化问责,坚持举一反三和深化改革相结合。要高质量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构建起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要高质量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强化制度执行,规范巡察工作流程。

  会议要求,要扎实做好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重点把握中央出台的《市县巡察工作需要重点把握的问题》,以市县巡察“三个聚焦”为监督重点,结合被巡察党组织不同特点,精准开展监督,要将规范化贯穿巡察全过程,依规依纪开展巡察。

  本次会议标志着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正式启动。本轮巡察共安排7个巡察组,对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新闻传媒中心、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0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各巡察组将于10月底进驻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时间2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