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委巡察组全面反馈十二届区委第七轮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0-11-10 15:22    来源:沈阳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沈阳市大东区十二届区委第七轮4个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区教育研究中心、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区法院机关8个区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区委部署,10月23日,大东区委第七轮巡察全部反馈完毕,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分管常委(委员)、相关纪检监察室及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区委组织部分管科室负责人出席反馈会议。

  巡察发现,8个被巡察党组织普遍存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围绕主责主业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具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彻底,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干部选拔程序不严格、日常管理松散等问题。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一把手”从本人改起,坚决防止以问责代替整改,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二要强化统筹推进,切实抓好集中整改。对于可以马上解决的问题,要知错就改、立行立改;对于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跟踪问效。三要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要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督责任,不断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闭合链条,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对大东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全面认领、逐项梳理、深刻反思,周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上率下,狠抓落实,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抓整改,持续巩固扩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