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本溪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发布时间:2023-04-10 15:25    来源:本溪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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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溪市委3个巡察组分别进驻被巡察单位,十三届本溪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本轮巡察将对本溪县人民法院、草河口镇、草河掌镇、草河城镇、连山关镇,桓仁县人民法院、向阳乡、黑沟乡、北甸子乡、古城镇,明山区人民法院、卧龙街道、高台子街道、牛心台街道、新明街道等15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两个月。

市委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决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情况,以及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本溪”建设和开展“六个年”活动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情况;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聚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检查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通过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本溪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