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16:57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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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2021年12月15日)

  现将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向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辽宁同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振兴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的五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净化政治生态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坚定稳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重要成果,为全面完成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履行政治责任,践行“两个维护”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增强

  强化学思践悟坚定正确方向。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省纪委常委会领学促学,开展51次专题集体学习,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深刻学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开展78项重点课题调研,深化规律性认识,不断增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体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部署,制定203项任务台账,开展19个重点专项工作,做实载体、精准落实。

  聚焦重大部署加强政治监督。着力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对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加强执纪执法,集中开展人防、供销社、粮食购销等系统领域腐败治理,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国家统计督察等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2427起、处分1956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全力投入抗疫斗争,紧盯患者集中救治、防控措施落实、群众生活保障等深入一线监督,加强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常态化监督,从严查处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866起、处分423人。聚焦“十四五”开局起步,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立足职能职责服务振兴发展。加强对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等省委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主动监督,围绕落实党中央支持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大举措,开展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监督调研,督促各级党组织查摆问题3533个、制定解决措施4337条。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8项举措,开展破坏营商环境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1243个、处分1295人,助推营商环境持续好转。开展金融领域反腐专项工作,同步强化案件查办、追责问责、追赃挽损,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查处诬告陷害、澄清失实举报制度机制,制定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办法,对29821名党员干部开展跟踪回访,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突出综合施治净化政治生态。坚决肃清薄熙来、王珉等流毒和辽宁拉票贿选案恶劣影响,全力配合中央纪委查处李文科、刘强、张杰辉、刘国强、王立科、李文喜、薛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紧盯“七个有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1340件、处分1595人。高质效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牵头负责的32项整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办结率达99.3%,对全省82项任务整改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制定预警评价办法,对各地区(单位)政治生态动态预警、定期评价,推动以警促建、以评促建。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加强换届风气全程监督,规范廉政审核,严明换届纪律,省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622人次,全省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495个、处分448人。

  (二)坚持纠树并举、推进作风转变,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更加充盈

  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关键少数”,坚守重要节点,强化监督联动,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省纪委监委通报曝光12批60起典型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361起、处分19742人,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定期梳理研判不同领域层级问题表现及阶段性特征,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利问题专项整治,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3类突出问题持续深化纠治,3类问题占比年均下降10.6%。加强对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检查,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深入人心。

  强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深入调研、综合研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分类施策、靶向施治,推动各级党组织聚焦“说了等于做了”、“发文了等于落实了”、“开会研究了等于问题解决了”、“任务分解了等于工作完成了”开展自查自纠,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只表态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查处10383起、处分9350人、通报曝光332起。持续推进为基层松绑减负,督促落实省级层面减负清单,推动市级层面制定183项减负工作措施。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重点,建立纪检监察与宣传、扶贫、统计等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加强工作传导、责任传导、压力传导,省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地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剖析根源、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围绕反复、普遍发生问题,深入分析症结,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地区(单位)建立正负面清单,制定完善相关制度4488项。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严格家教家风。加强新风正气宣传教育,举办“清风传家”故事会、“新风颂”廉政文化晚会、“荷韵清风”小品小戏巡演,营造清正廉洁、为民务实、尚俭戒奢良好氛围。

  (三)坚持人民立场、惩治“蝇贪蚁腐”,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显著提升

  系统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五项改革”。改革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两专三兼”,全面实行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与纪检监察室合署,监督执纪执法一线人员增加15.7%。改革培训模式,开展 “送培训下基层”,逐县(市、区)“地毯式”培训,提升基层办案能力。改革监督方法,下沉监督主动发现问题,“信访网电”一体化检举举报平台连通到全省乡镇(街道),聘任2万余名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末梢。改革办案机制,组建397个协作区,强化交叉互检、联合办案,全面实行“乡案县审”,着力提升基层办案质效。改革措施保障,建成1827个标准谈话室,870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建立集中办公专区;制定规范性意见,围绕日常监督、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12项重点统一标准模式;出台指导措施,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横到边、纵到底,构建系统集成、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全省县乡两级立案119129件、处分98461人,年均增长22.4%、18.5%;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平均立案数由2017年的3.6件到2020年的12.6件,增长2.5倍。

  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脱贫工作绩效、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监督检查,严肃惩治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问题4013个、处分3907人,有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着力纠治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养老社保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立案14871件、处分13816人。集中开展全省涉农、民生资金项目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发现各类问题395009个,涉及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问题33114个,立案3379件、处分2648人;推动有关职能部门整改解决问题90%以上,补发群众应得款3.9亿元。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开展“六个不降、六个清零”等系列专项行动,深挖彻查黑恶大案要案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立案4412件、处分3553人,移送检察机关320人,省纪委监委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四)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有效减存遏增,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狠抓办案引领保持惩腐常态高压。开展存量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动态清零”,全省处置问题线索314387件,年均增长22%。聚焦影响阻碍全面从严治党、辽宁振兴发展突出问题,聚焦政治生态“污染源”,聚焦金融、政法、国企等重点领域,精准发现、精准执纪、精准打击,查办清除了高宏彬、王延东、白月先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赵战鼓、郭平、牛辅恒等卖官鬻爵、大肆敛财的“官蠹”,徐长元、刘胜军、高峻等政商黑一体、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的“黑伞”,赵明远、祁玉民、林守信等靠企吃企、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蛀虫”,宋兴伟、孟炜、姚伟等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的“害群之马”。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4507件,处分119617人,移送检察机关3070人,年均增长18.6%、 14.5%、21%,2017年立案突破2万件,2018年处分超2万人,2019年立案超3万件,2020年至2021年继续保持增长;全省处分厅局级干部633人、县处级干部5885人,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5083人。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有2218人主动投案,14122人主动交代问题。深入开展追逃追赃,追回外逃人员271人,追回赃款5453.6万元,劝返“百名红通人员”王佳哲、跨境缉捕引渡“红通人员”姜冬梅,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多措并举提升案件质量。以 “案件质量巩固提高”专项工作为抓手,接续开展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移送职务犯罪案件退查和不起诉情况逐案剖析、“久立未结”、“结而未处”、“移而未处”问题专项清理,常态化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模拟案例评析、优秀案件评选、典型案例交流、专题培训研讨等载体活动。建立重点问题线索督办、重点案件层报备案、纪委常委会逐案评价机制,完善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制定证据收集审查等责任清单,实行责任人审签制度, 强化审查调查安全,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水平。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100%。

  深化以案促改发挥综合效应。制定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办法,做实案件剖析、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构建从案件查办到促进治理工作闭环。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885份,推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7678项。以国企领域腐败治理为切口,系统剖析典型案例特点成因,制定加强省管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意见,防范化解廉洁风险。健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宣传教育衔接机制,推行主办人到发案单位作剖析报告制度,坚持省反腐倡廉展览馆、剖析报告、警示教育片、廉政报告会等载体联动,常态化开展以案说纪教育,举办新任省管干部警示教育培训班7期覆盖1050人,编印发放 《忏悔与剖析》8200份,拍摄警示教育片21部,全省295602名党员干部到省反腐倡廉展览馆接受教育。

  (五)坚持改革先导、做实监督职责,监督治理效能充分释放

  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协助省委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省委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相关机构、部门职责37项,督促各市委细化责任2141项,健全完善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建立完善党委常委会定期分析反腐败形势、研判政治生态、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汇报等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加强跨境腐败治理等重点难点任务组织协调,将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制定实施、督促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办法,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约谈124207人次,推动“红脸出汗”常态化。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紧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在推进重大改革、重点工作中推诿应付等问题,全省问责100个党组织、8677名党员领导干部。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全面规范各级纪委全会召开形式,完善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职能、人员、工作实现深度融合;向1335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依法运用15项监察措施,精准规范使用留置措施;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定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等各类制度规定117项,涵盖组织决策、执纪执法、监督制约、协作配合等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级分类推进省市县党和国家机关、省管企业和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赋予相应监察权,建立完善实绩考核、事项报告等制度,全面加强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创建协作机制整合力量,强化“室组地”联合办案,推动派驻监督全面覆盖、增强质效,全省派驻机构立案20315件、处分16791人,年均增长15.2%、14.8%。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从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切入,建立跟踪了解、发现问题、评估问效等工作机制,压实监督专责。制定统筹推进日常监督方案,确定“一网通办”、“两高”项目整改落实、招商引资承诺兑现等年度重点监督事项,省市县联动开展全链条监督。协助省委开展对下级“一把手”任职谈话、监督谈话,出台“一把手”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等6方面20项监督举措,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改进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检查抽查等方式,建成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强化 “四项监督”贯通,健全监督检查部门与派驻机构业务会商机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与巡视机构协作配合意见,加强与行政、审计、统计等各类监督主体协调联动。精准运用 “四种形态”,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07141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达93.4%,教育挽救大多数、惩处极少数成为常态。

  创新开展大数据监督。聚焦破解监督难题、增强监督效能,在沈阳率先探索大数据监督,积累经验、形成示范,召开现场会总结复制推广,挂牌成立省实训基地,构建依托沈阳、辐射各市、全省“一盘棋”工作体系。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先行推广公务车加油卡等5个专项监督模块,接续推进民政、医保等领域大数据监督,从小切口突破向成系统整治拓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大数据监督发现案件线索21432个,立案4575件,处分3130人,收缴违纪款和挽回经济损失5827.3万元,主动监督立案数年均增长36.4%。着眼巩固提高,召开全省推进会,制定深化大数据监督工作方案,明确探索嵌入式监督、扩大应用场景、完善监督促进治理机制等10项重点任务,做好 “持续创新、深度运用”两篇文章。注重技管并重、权责明晰,围绕数据采集、传输、比对等核心环节建章立制265项,确保信息安全。

  (六)坚持有形有效结合、统筹“两个全覆盖”,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有力彰显

  不断深化政治巡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紧跟中央巡视创新发展,制定出台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书记专题会议40次研究巡视工作,听取每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6次会议,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省委巡视机构穿插运用常规、专项、机动等方式,开展12轮对269个党组织的巡视,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突出“两个维护”,聚焦政治责任,制定政治巡视重点内容概要,综合运用“12+N”方法手段精准发现问题、查找政治偏差,巡视发现问题10521个,移交问题线索7368件,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13件、处分1686人。

  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巡视整改工作意见,建立省委专题研究、分工指导督办,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日常监督,省委巡视机构跟踪督办“三项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推动真改实改。创新巡视整改监督方式,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回头看”全覆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6.4%,被巡视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39865条、完善制度机制10259项。强化巡视成果运用,针对发现的共性、深层次问题,形成专题报告20份、专项问题清单 68个,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和有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促进规范决策、完善政策、优化治理。

  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召开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强化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市县和省直单位巡察。全省市县巡察11580个党组织,延伸巡察15848个村(社区),发现问题310262个,移交问题线索38919件,18家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对61个下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创新巡察方式,积极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巡乡带村。注重以巡视带巡察,统筹监督任务、人员力量、成果运用,开展市县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建立指导督导机制,促进提高巡察质量。强化巡视巡察制度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建立问题底稿、报告会商、巡后评估等方面制度2050项,加强巡视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协调配合,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七)坚持从严从实、提升能力素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持续强化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省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集体学习制度,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向中央纪委及省委请示报告43项事项清单,围绕重点工作请示报告642次。着力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活动,组织全系统加强党史及纪检监察史学习研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创建省纪委监委委史馆,深入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提升专业化素质。坚持政治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力量补充配备。持续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认真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业务技能训练,组建2977对帮带对子、安排8827名干部“跟案实战”、以干代训16725人次,全方位提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专业化水平。高质量推进全员培训,组织全系统考核测评,举办学思大讲堂和青年论坛,实现培训内容丰富拓展、培训对象全面覆盖,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434期,培训444556人次。

  严格自我监督约束。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负面清单、打听干预案件等事项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对全省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开展责任倒查,常态化开展内部督查。以典型案件为镜鉴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和纪律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管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建立各级监委特约监察员制度,省监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立案367件,处分300人。

  五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成果日益显现,群众对党风政风满意度稳步提升。同时,要清醒看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并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风险挑战和腐败问题关联,传统领域腐败和新兴领域腐败叠加,一些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任重道远,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也要看到,与中央及省委要求、人民群众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差距。有的对高质量发展内涵规律把握不到位,一体推进“三不”不平衡不协调;有的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存在短板,对政治监督内涵方式把握不准,日常监督创新办法不多,推动各类监督贯通、把监督融入治理的制度机制还有待完善;有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还不足,自我监督约束不严,个别人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二、五年工作主要体会

  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在于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委坚强领导,是全省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努力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总结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工作,主要有以下认识体会。

  第一,必须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和“魂”。党的领导是全部事业的核心保证,“两个维护”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所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重要政治机关,担负着 “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一切工作必须围绕“两个维护”来开展、来推进。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把推动落实“两个维护”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各方面,着力纠正温差、落差、偏差,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推动辽宁振兴发展中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实践证明,讲政治是具体的实践的。只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到保障辽宁振兴发展上来,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进程推进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才能把准政治方向、适应职责要求、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必须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中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关键举措,是党领导的社会革命的引领保障,只有从“两个革命”的高度、从政治上看,才能看得更明白、认识更透彻、行动更坚决。五年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讲政治为统领、围绕讲政治来展开,严明纪律首先从政治纪律严起,审查调查首先从政治问题查起,坚决防范化解各类政治风险。实践证明,腐败问题本质上是政治问题,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要从政治上领会好、领会透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纪法情理融合、精准有力有效,既强化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第三,必须强化对表对标与结合实际转化落实相统一, 使纪检监察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对表对标体现的是政治要求,也是抓工作的重要方法。五年来,我们坚持全面对表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逐一细化实化,不折不扣做好“必答题”,全流程对标中央纪委制度规定,以中央纪委业务规则、工作做法为基准,把握新精神、掌握新要领,在紧跟中央纪委改革步伐中实现新提升;强化思路引领,紧密结合实际,形成了从把握巩固和发展、精准和有序、重点和基础、执纪和执法、严管和厚爱“五个关系”, 到“巩固提高”,再到“总结规范”的有效抓法,着力在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实践证明,实时对表才能校正方向,全面对标才能找准差距。必须持续强化对表对标意识,以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为标尺,及时调整重心,完善工作布局,实现同频共振。要增强系统观念,省、市、县、乡全链条,机关、派驻、巡视全方位对表对标,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注重点面结合,在全面对照、及时跟进中抓住要害,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第四,必须坚持大抓基层、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以持续抓抓持续的韧劲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起来见实效。纪检监察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在基层。补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这个短板弱项,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所在。五年来,我们紧紧抓住群众身边问题量大面广与基层监督质效低的主要矛盾,通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建设破题开局、监督执纪能力建设接续跟进、集成“五项改革”巩固提高,一锤接着一锤、一步紧跟一步,递进解决“无人干”、“不愿干”、“不会干”等突出问题,实现了锻炼基层队伍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双赢”。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只有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才能在固本强基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性提升。要牢牢把握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统一,坚定巩固有效做法,紧盯问题动态完善,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新起点上再加力、再深化,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新变化。

  第五,必须勇于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改革创新是推进事业前行的不竭动力,是纪检监察工作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五年来, 我们以改革为先导、以创新为引领,从在全国率先制定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办法,到先行先试大数据监督,再到探索建立政治生态预警评价体系,持续创新、深化实践,创造了新鲜经验、贡献了辽宁方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了积极探索、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实践证明,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形势在变、任务在变、工作要求也在变,必须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努力破除旧有观念、惯性思维、既定模式,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第六,必须注重边工作、边总结、边规范,把规范化建设作为基础性长远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实。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规范化、法治化。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从影响制约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入手,聚焦日常经常,注重细节细致,坚持制度机制规范、业务流程规范、工作行为规范同步推进,切实把“学”的成果、“提”的举措落脚落实到“促”工作规范上。实践证明,没有规范化就没有高质量。必须坚持实践发展每前进一步、规范化建设就跟进一步,实现从量的积累到质的转变。要一以贯之强化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确保行有准则、做有规范;一以贯之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一以贯之把依规依纪依法体现到各项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全面规范、全程规范。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汲取奋进智慧力量,在新时代“两个革命”中把准职责定位、展现担当作为。今后五年,是我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围绕中心和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为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一)高度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聚焦“国之大者”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紧紧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三新一高”等党中央重大部署,紧扣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压责任、纠偏差、保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讲政治高度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空泛表态、消极应付、作秀造势,以及加重基层负担等突出问题全面检视、精准纠治。坚持以政治生态涵养发展生态,聚焦铲除不良政治生态的“土壤”,下大力气整治影响和破坏政治生态、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坚决惩治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做实政治生态预警评价,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规范追责问责,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促进营商环境根本好转。

  (二)坚定不移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使“三不”一体推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全力消除阻碍振兴发展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断巩固拓展压倒性胜利。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提高及时发现新问题新动向的能力,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化金融、政法、国企反腐败工作,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等重点领域,政商勾结等重点问题,不收敛不收手等重点人员,精准发现、精准执纪、精准打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固堤坝,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从严处理,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完善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督评价机制,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实现“三个效果”相融合、最大化。积极探索“三不”一体推进实践载体,多措并举加强廉洁文化教育,做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放大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三)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做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同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全面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围绕增强监督协同性、有效性,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创造载体做实协助职责,实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围绕权力运行,创新日常监督方法路径,完善全程动态监督工作机制,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力量再融合、效果再提升。围绕增强实时性、精准性、互促性,拓展深化大数据监督,实现与纪检监察工作、与深化治理深度融合,在一体推进“三不”中充分发挥作用。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盯被巡视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完善巡视整改促进机制,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巡视巡察联动,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发挥系统优势和整体监督作用。

  (四)持续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实践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优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改革”,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资源力量,强化监督意愿和监督本领,织密基层监督网络。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常态化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发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加强基层用权监督约束,着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深入推进各级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对党忠诚、谦虚谨慎、敢于善于斗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生机活力。深化分层级分领域全员培训,运用科技手段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严格落实监察官法等法规制度,恪守权力边界,完善内控机制,持续整治“灯下黑”,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面对新征程新任务,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