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纪检监察网投稿须知
发布时间:2021-10-27 15:21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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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件发布标准
来稿将在审核后择优上传到辽宁纪检监察网。稿件发布标准具体如下:
1.选择聚焦主责主业、有实质内容(比如有数据、实际做法等)、不罗列文件内容、结构清晰、结合本地工作特点和亮点的宣传类稿件。建议适当添加具体事例,以丰富稿件内容,提高质量。
2.重点选择宣传类稿件,一般不采用工作汇报和工作总结式的稿件,相同工作内容不予重复发布(如果有新亮点或者新成果可以酌情考虑)。建议稿件从“小切口”入手,抓住一个方面或一个重点(亮点)工作写实写透。
3.先锋、亮点类工作内容的稿件可酌情按消息类信息进行发布。能配图片的文章尽量配图,并附上图片说明。
4.图片质量好的稿件,可以以图片新闻的形式发布,格式为“文字摘要+图片+图解”。
5.视频大小尽量控制在200MB以内。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截稿时间为每日下午三点半。
2.从3月8日起,所有报送稿件须附上分管领导的批示意见,批件内明确“报辽宁纪检监察网发布”(多篇稿件可以标明报稿日期,写在一张批件里)。县区稿件需由市纪委监委宣传部统一汇总报送。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稿件将不予采用。
3.投稿邮箱:lnjjjcw.sjwjw@l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