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边区:管住“微权力” 整治“微腐败”
“我们必须严肃查处玩忽职守、虚报冒领等‘微腐败’问题,确保财政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能。”营口市老边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表示。
近日,老边区纪委监委查处了老边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上报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补贴款的相关案件。经查,在评选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工作过程中,老边区某养殖专业合作社向政府部门报送材料时,存在营业执照及社员人数造假、出资人造假、假借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导致该合作社被评选为省级示范社,并成功申领财政补助资金12万元,给国家资金造成损失,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后,分别对三名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有关部门暴露出的问题,老边区纪委监委量体裁衣立即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健全相关审核机制,加强对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国有资金安全,做到“对症下药”,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收到建议书后,责任单位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完善各类申报制度及程序等多条整改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微权力”不被滥用。
“‘微权力’看似微不足道,但不受监督就会形成‘微腐败’,成为群众身边的‘大祸害’。能不能消除‘微腐败’,关系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如何精准监督、综合施治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考验。”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下一步,老边区纪委监委将以“小切口”为突破向系统整治拓展,加大对基层“微腐败”的处理力度,驰而不息,久久为功,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