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辽宁纪检监察网>>一线动态

沈阳市皇姑区:惩治“蝇贪蚁腐”护航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4-02-07 16:30    来源:沈阳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前不久,沈阳市皇姑区纪委监委接到村民反映,村里对外出租房屋,有多家租户的租金被减免了,减免理由却不清不楚。“这事没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在程序上是不对的,大伙都挺有意见,损害了村民的利益。”皇姑区陵东村村民代表李明说。

“村里的任何资产,都是村集体资产。如果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不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而由村干部擅自作出决定,这就是侵害了村民的利益。”皇姑区陵东街道纪工委书记说。经街道纪工委核查发现,时任陵东村党支部书记韩某等村干部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对8户承租人减免了部分陈欠租金,共计43万元。

陵东街道纪工委给予韩某“第一种形态”处理,同时向村“两委”班子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在陵东街道纪工委的监督下,陵东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结果是“不同意减免陈欠款”。村“两委”班子也向街道纪工委上交了整改情况说明,表示将尽快再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继续研究如何收回已经减免的陈欠款。“然而,韩某并未进一步推进落实整改工作,他认为这部分陈欠款不是这届村‘两委’班子任期欠下的,而且很难收回,因此不想多管。”陵东街道纪工委书记说。

2023年4月,经陵东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韩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陵东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第一种形态”处理。

在陵东街道纪工委的监督和推动下,陵东村再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了“不同意减免8户承租人部分陈欠租金”的结论,并决定在日后村集体发放土地分配款或集体资产量化时,对这8户承租人的陈欠租金予以扣除。

皇姑区纪委监委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作为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发挥群众监督、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的基础上,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小微权力”,紧盯惠农惠民资金发放、帮扶政策落实、“三资”管理等群众关注的问题,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夯实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发展基础,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