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辽宁纪检监察网>>一线动态

盘锦市兴隆台区:发挥派驻监督质效 推动校外培训领域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24-03-01 09:33    来源:盘锦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你单位要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双减’政策的部署要求,深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保持严管态势不松懈……”近日,盘锦市兴隆台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对区教育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中提出指导意见。

为巩固“双减”成果,着力解决教育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兴隆台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督促被监督的教育主管部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护航风清气正教育生态。

“目前我区校外培训机构有多少家?你们检查了多少家?具体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区纪委监委始终将“第一种形态”融入日常监督工作中,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区教育局“三重一大”会议、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建立健全谈心谈话、风险防控等机制,对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要求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持续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监督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教育培训,持之以恒抓好监管工作,杜绝违规培训机构反弹。

“您好,我们是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请问你们培训的内容有哪些?收费标准公示在哪?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职?……”区纪委监委通过与区教育局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围绕培训机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是否规范、培训场所是否安全、在职教师是否参与违规补课等问题开展实地排查整治。同时,建立线索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以强有力的措施有效整治校外培训行业乱象,形成警示震慑。

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对检查的77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提出共性问题5项,有针对性地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限期整改39家。紧盯假期时间节点,寒假期间对3家违规进行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取缔,并及时通报5起违规校外培训典型案例。同时,面向社会公布违规校外培训监督举报方式3种,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监管,推进“双减”工作落细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继续夯实主体责任,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成果,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构建良好育人环境。”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