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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规范处理处分建议落实和执行 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4-03-15 08:31    来源:辽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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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辽阳市市直机关党组织落实和执行处理处分建议工作办法(试行)》印发给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

日前,辽阳市纪委监委印发了《辽阳市市直机关党组织落实和执行处理处分建议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落实和执行处理处分建议的责任部门、工作流程和时限、特殊事项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市纪委监委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要求,将“处理处分决定的申诉”“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报备、登记和归档工作”等事项纳入本《办法》。

“《办法》对我们纪检监察组和市直机关党组织落实和执行处理处分建议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要求,对于纪检监察组而言,明确了纪检监察组办理的违纪案件审理部门,规定了纪检监察组和党组织的职责,为我们纪检监察组开展处理处分建议工作和对党组织落实相关工作的指导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撑。”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说:“对于我们党组而言,《办法》不仅说清楚了‘谁来干’,而且明确了‘怎么干’。从收到处理处分建议到如何落实,《办法》中都有明确细致的流程规定,以前收到建议后总担心落实过程中有偏差,有了《办法》,以后的工作不再迷茫。”

《办法》的出台,离不开前期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辽阳市纪委监委派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夯实理论根基,全面梳理关于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内法规和法律规定、政策性文件,面向市直单位开展调研,摸清问题底数,采取“走访+座谈+听汇报”方式开展调研,先后走访市直单位10余家,召开工作座谈会5次,接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40余份。同时,为落实好试点工作任务精准导航,选取市公安局为“落实执行处理处分事项”工作试点单位,率先对相关工作进行创新式试点,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派出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还将制作落实和执行处理处分建议实务指导手册,定期会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办法》的落实,以及各市直单位机关纪委有关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据了解,《办法》由辽阳市纪委监委和辽阳市直机关工委联合发文,下发给各市直机关党组织、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此次《办法》的制定和发布,为各市直单位机关纪委落实和执行处理处分建议的实务操作提供了详尽的规范,尤其是在各单位党组讨论的程序上,以及处分决定执行的必要事项上作出了详细的说明,为部门机关纪委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借鉴和标准。保障了落实和执行处理处分建议工作程序操作的规范性,执行事项的具体性,整体工作的全面性。

“此次《办法》的制定,是在市纪检监察工委长期实践和大量实际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创新和尝试,省直机关纪工委正在研究制定省直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届时,辽阳市纪委监委将严格对标上级文件精神,对《办法》进行及时修订。”辽阳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表示,市纪委监委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完善制度机制,有效运用《办法》,规范处理处分建议的落实和执行,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