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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以“打”“防”“治”助推酒驾醉驾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3-29 14:33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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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中午在家喝了瓶啤酒,然后骑电动三轮车去地里拉白菜,怎么就成了酒驾呢?”锦州凌海市温滴楼镇纪委在对本镇某党员的酒驾案审查中,谈话了解到该审查对象对酒驾醉驾的认知存在明显误区。

“在大多数人的刻板印象中,‘酒驾’‘醉驾’多指我们常规定义里的四轮车,实际上这就是一个误区,正确的定义应该是机动车。如本案中的电动三轮车符合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的定义标准及规定,那就属于机动车定义的范畴,而酒后驾驶机动车,自然是酒驾。”凌海市温滴楼镇纪委书记介绍道。

近年来,农村酒驾醉驾治理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且相关案件表现出比较明显的聚集性、时段性特点,红白喜事、集市活动期间都是酒驾醉驾案件的高发时段。自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凌海市纪委监委立足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首责,不断加大农村地区酒驾醉驾治理力度,督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从“打”“防”“治”三个方面着手,综合施策、久久为功。

凌海市纪委监委与检法、公安等部门多方联动,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强化信息共享、身份比对、力量互助,形成联动查处合力。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启动台账管理、动态跟踪、限期办结、督查问责等工作机制。截至目前,通过倒查追溯、监督检查、大数据筛查等手段对全市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立案80件,处理处分75人,开除党籍和公职3人。

强化建章立制和长效管理,将酒驾醉驾纳入基层日常监督重点,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联合乡镇(街道)派出所共同参与专项治理,探索联合查纠、联合执法、联合宣传工作机制,有效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正风肃纪监督员工作职责,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共同监督态势。前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管理监督关口,聚焦风腐同查、抓早抓小、严查快办并及时通报曝光,为准确量纪提供“标尺”,为精准纠治“四风”提供新切口。

建立酒驾醉驾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以凌海市纪检监察网站和公众号渠道持续推送、转载酒驾醉驾认定标准及相关文章。鼓励村(社区)利用村级广播、公示宣传栏、村民大会、专题宣讲等宣传教育手段,不断加强正面纪法教育。全覆盖式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45场次,全市受教育达2600余人次,公开通报曝光5起典型酒驾醉驾案件,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执法越严”的强烈信号。